校属各单位(部门):
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勿忘“廉”。为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堤坝,常态化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风气,现就中秋、国庆廉洁过节通知如下。
一、严管所辖,防患未然。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管所辖,强化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教育,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执行相关要求,摒弃各种侥幸心理。
二、严于律己,弘扬清风。全体教职工要加强自我管理,绷紧“八小时外”思想之弦,自觉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吃喝、酒后驾车、收送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杜绝节日期间擅自脱岗漏岗、值班思想麻痹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三、严负其责,敢于亮剑。各总支及支部纪检委员要常说“纪”语、刮“清”风、亮“红”灯,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拧紧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发条”,警惕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
正值学校奋力推进“创全聚本”事业征程,全体教职工要把过节当做锤炼廉洁观、文明观的磨刀石,自觉遵规守纪、抵制“四风”顽疾。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校上下过一个清正、廉洁、祥和的双节。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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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