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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材料的通知

来源:发展规划处阅读:发布:2021-11-26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功能,促进年度工作目标实现,现就报送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相关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报送材料由自查赋分表、自查报告、支撑材料三部门构成。

一、自查赋分表。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根据《江南网页版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湖工职院发〔2021〕5号)附件考核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分值,按照考核办法的条款逐条自评赋分。教学单位的自评赋分可以把附件1中的表格备注栏或空格处修改后自评赋分;职能部门自评赋分可以把附件2中的备注栏改成自评赋分栏后自评赋分。

二、自查报告。依据自查表中完成和基本完成的目标任务逐条撰写相关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作出相关说明。

三、支撑材料。对自查报告中完成和基本完成逐条提供支撑材料,并编写好对应目录。

上述材料,自查赋分表和自查报告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提交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教学单位自查赋分表和自查报告交给发展规划处,支撑材料交给相应的赋分部门,职能部门的材料均交发展规划处,所有支撑材料均提交电子版(支撑材料可以采用拍照、扫描等图像处理方法对应工作内容逐条提供)。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行政楼326室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杜军,电子稿发送地址:497981829@qq.com。

学校拟在12月底开展目标任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及时提供相应材料,以免影响考核结果。

附件: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


                                             江南网页版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

为有效开展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南网页版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湖工职院发[2021]5号)精神,2021年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组

组 长:严永金

成 员:李 辉、胡昌龙、李爱萍、郑妍妍、李 军、施复兴、张凤娟、柯春林、林辉山

工作人员:杜 军

二、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组

组 长:叶 波

成 员:张 健、严 航、刘竹林、孔祥银、黄朝广、胡 菊、胡盛骑、何玲玲、田运科、李 辉、胡昌龙、田 平、郑妍妍、黄镜潮、刘堰兵、许文祥、胡现敏

工作人员:杜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