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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网页版关于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2021年第2号)

来源:党政办阅读:发布:2021-08-05

校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各位同学: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变异毒株传播能力强,疫情扩散风险较高。为坚决落实省、市防指“快、狠、严、扩、足”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8月4日会议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现就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对疫情严竣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日常管理进入战时状态,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2.抓住关键环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各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严防死守,堵塞漏洞。加强各单位人员教育及管理。

3.从即日起,所有教职工离开十堰外出须按程序批准。教职员工管理严格按人事处通知要求执行(另行发布),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就业处发布的通知执行(另行发布)。

4.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所有学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返校。学工处做好特殊情况留校学生的服务与管理,动态掌握实习学生、居家学生的行程动态。老生返校按教育厅要求执行,返校前应全部接种疫苗;新生暂按目前要求发放通知书和入学须知,视有关政策和要求再动态调整。

5.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四必措施”,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继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进校审批制度,严格对入校人员测体温、戴口罩、验健康码管理。

6.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最新的政策要求,全力做好全员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做到应接尽接,该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统筹落实。特殊情况未接种疫苗的师生需持二级医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校园。因主观原因未接种疫苗而不能进校的师生,产生的各类问题由责任人自负。

7.停止校内聚集性活动。各类教学、会议、培训等活动暂缓、延期或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退休教职工由退休中心负责,学生由学工处负责,教职员工由人事处负责,后勤服务人员、各类施工人员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保安人员由保卫处负责,入校企业疫情防控监管由产学研合作处负责,每日定时向党政办孔鹏报送当日情况,党政办汇总上报。

8.坚持做好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超市、快递服务等公共场所的防疫检查及消杀工作。进一步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与储备工作。

9.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发现疑似、密接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勤管理处积极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后续工作。

10.学工处要精准掌握学生居家观察、隔离等情况。全体教职工8月8日起必须居家观察14天,以便8月23日返校启动教学准备;全体老生8月13日起不得外出,居家观察14天,以便8月27日后返校上课。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居家观察前,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活动。

11.组织部、宣传部要认真组织落实市委“双报到”和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部署。

江南网页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