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宣传展示职业教育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效,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8日至14日。
二、活动主题
人人出彩,技能强国。
三、主要活动
1.开展“3+2”中高职分段培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宣传交流活动。由校领导分别率队,深入与我校“3+2”联合办学的十堰市各中职学校(含职高、技校),按照《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3+2”招生与学籍、教学与管理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宣传交流职业教育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落实单位:教务处、党政办、招就处和相关单位)
2.开展“我的”系列宣传展示和推介活动。
(1)以“我的老师”为主线,以“大师技艺”为主题,利用学校媒体平台,展示我校部分名师、技能大师风采,弘扬工匠精神。
(落实单位:人事处、宣传部和相关学院)
(2)以“我的课堂”为主线,结合2020年课堂教学比赛,实现精彩课堂的网络直播,展示优秀教师风采,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
(落实单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和相关学院)
(3)以“我的社团”为主线,结合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社团纳新)活动,组织各社团学生充分展示技能才艺,为校内外师生、群众提供健康护理、义务维修、防疫知识宣传、环境保护、文明旅游等社会服务活动。
(落实单位:校团委及各二级学院)
(4)以“我的创业故事”为主线,组织遴选近年来全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长江学子”等优秀典型分享展示创业故事,宣传“课赛融合”模式,展示成就和风采。
(落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及相关单位)
3.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与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好保安培训、东风特汽线上培训等系列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
(落实单位:社会培训学院、教务处、二级学院)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加强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载体和展示办学内涵的有利机会,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责任部门要担负起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的责任,细化活动方案,创新活动载体,认真抓好落实。
2.协同配合,办出成效。相关单位(部门)要相互配合,需要通过媒体展示的活动提前与党委宣传部商议策划,在办好各类活动的同时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认真收集总结并报送典型活动案例、职教故事、宣传报道案例(含稿件、照片、视频)等。请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罗欣宇,邮箱:1928856528@qq.com,电话:8126171。党委宣传部要通过学校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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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