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7-05-08
根据鄂学助【2017】12号《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评选,拟推荐张艳良同志参加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评选,报省资助中心参评。
公示时间:5月8日—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719-8126172
江南网页版
2017年5月8日
江南网页版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22609号-1 鄂公网安备42030202000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