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举办十堰市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十教字[2015]2号)要求,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将于2015年5月中旬举行,大赛确定江南网页版为主赛区,并鼓励赛事承办方广开门路,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搭台,校企唱戏”,本着大赛依托社会赞助,企业借助活动宣传,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对外进行推介招商,具体方案如下:
一、技能大赛介绍
第七届全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由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主办,江南网页版、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竹溪县职业技术学校、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承办。该赛事活动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力大,连续举办五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今年的大赛开幕式将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9时在湖北工业职院主赛区举行,该赛区承办数控技术、电工电子、汽车维修、机械加工、计算机应用、会计技术等六大类奖项的角逐,活动规模空前,社会影响深远。届时市领导将亲临指导,各新闻媒体将进行现场报道,十堰电视台将对本次大赛进行录播,开辟专栏动态报道赛事新闻,并将部分竞赛项目制作成45分钟专题片滚动播出。
二、投资价值
本次大赛将展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必将涌现出一批企业适用的技能型人才,为企业招贤纳士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大赛的传播载体涉及我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赛事新闻及相关活动报道将由十堰日报传媒集团(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电视台(新闻频道、综合频道、经济频道、影视频道,十堰交通音乐台、车城之声,十堰周刊,十堰新媒体网站)等媒体多角度、高密度播出,传播覆盖面广,必将引起全社会极大关注和参与,为赞助该活动的企业带来良好的市场回报和品牌效应,大大提升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招商项目及效益回报
可采取总冠名、分项冠名、企业展示(大赛指定用品)等方式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赛独家总冠名
赞助单位出资15万元以上,获取大赛独家冠名资格,仅限1家,出资高者入选。
取得大赛独家总冠名权的企业可享有以下回报:
1.标准称呼为:十堰市“XXX”杯2015年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此名称将在相关媒体发布消息、报道以及文件、赛事推广活动中全程使用;
2.主持人现场鸣谢(每场3次);
3.大赛录播中主持人现场鸣谢(每场不少于5次);
4.冠名企业15秒形象宣传片可随活动宣传片在十堰电视台各频道播出;
5.冠名单位可作为协办单位称谓出现在各类宣传、舞台背景中;
6.冠名单位名称将在电视播出过程中以角标的形式出现;
7.单位领导可在开幕式、颁奖典礼现场主席台就座,致贺词,或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分项冠名
赞助单位出资5万元,取得本赛区各比赛大类分项冠名权或协办单位资格,每个比赛大类冠名单位取1家,共6家。
赞助单位可享有下回报:
1.取得分项冠名的企业将以标准称呼,如“XX杯汽车维修类竞赛赛场”出现;
2.在相应比赛现场醒目地点悬挂条幅,放置宣传板等。
3.在赛事活动秩序册上,统一制作广告,并发放给相关媒体、参赛选手等;
4.可在现场进行人才招募;
5.可安排企业领导接受媒体采访。
以上作为赛事冠名、赞助商的回报条件,一经与本赛区组织方达成合作意向,即可依据企业的具体要求共同商酌针对性的回报条件。
(三)企业展示(大赛指定用品)
在赛事期间,企业还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宣传:
1.在校区指定地点悬挂企业条幅。例“XX企业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3000元/条。
2.在电视录播比赛现场周围摆放统一规定的企业展牌,5000元/个。
3.在校区指定场地进行企业产品推介。赞助金额根据企业所需场地地点及展位数目商定,原则上以我院提供的统一展位为标准,5000元/个。
4.在学校举行企业人才招聘会。按照企业要求的规模和条件校企协商赞助金额。
5.以物资方式赞助大赛所需用品,可在产品上标注“第七届中职技能大赛指定用品”。
四、报名时间
总冠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其他赞助项目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6日。
五、其它事项
招商事宜具体操作由湖北工业职院赛区技能大赛领导小组负责,未尽事宜可商谈后制定。赞助款可直接打入我院账户。
户 名:江南网页版
开户行:十堰市农商银行柳林支行
帐 号:82010000000474502
六、联络方式
地 址:北京中路38号 江南网页版 行政中心303室
联系方式:徐耀鸿 8126002 13972489242
林辉山 8126006 18963930359
何银平 8126171 18986886000
冯 东 8126120 18963930080
陈晓红 8126120 18986879766